2020年6月2日,深圳宣佈了中國第一個地方性個人破產條例,溫州法院也於2019年宣佈了中國第一個個人破產案件。囙此,在司法實踐中,個人破產制度正逐步走在前臺,那麼個人如何才能申請破產呢?這是我們更關心的問題。適用於個人破產的法律條件是什麼?這是否為那些不還錢的債務人提供了一個故意避免還債的制度?所以今天,讓我們來分享個人如何申請個人破產制度。

1明確個人債務清算程式的適用條件

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,債務違約時間超過一年,同時進入執行程式,或者人民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後,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或者完全沒有財產清償債務的,本案,可採用個人債務清算程式。但是,如果被執行人即債務人存在賭博、奢侈消費等壞賬、故意回避、轉移財產逃避清償債務等欺詐或不誠實行為,此時不能適用債務清算程式。

囙此,第一個條件是債務人確實沒有能力在短期內償還欠款,沒有其他財產償還欠款,並且沒有故意不償還欠款。在這種情況下,他可以申請個人破產。

2創建個人債務清算執行轉移連接程式

當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貸款的案件移交執行,且經法院執行部門執行後債務人仍無法償還欠款時,此時法院可審查債務人是否符合執行的相關規定,是否如實申報個人財產,是否有能力償還欠款,是否故意隱瞞財產,故意轉移財產,故意不償還欠款等不誠實行為。法院審查債務人不符合破產條件的,可以立案審理,並發佈相應的破產公告。

三。規範管理人的債務清算責任

法院發佈破產公告後,需要依法指定破產管理人。破產管理人應當在審查執行程式中的財產的基礎上,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一段時間的全面清算和審查,並對債務人在一段時間內償還貸款的能力進行審查。

清算審查後,如果破產管理人確認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其所有債務,則可以向法院申請裁定啟動正式的破產宣告程式。

4提出了兩種債務清算方法

1債務清算程式,即債務人無財產或者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,且 https://www.buildingmanagementweek.hk九成按揭資格-2 未來無預期收益的,法院應當依法指定管理人全面、公平地清算和償還債務人的財產、債權、債務;

二是債務合併程式,即債務人的財產現時不足以清償債務,但未來有預期收益的,法院應當指定管理人調整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,並達成償債計畫,即:,達到一定的豁免期。在豁免期內,債務人應按照約定的債務償還計畫執行。

5建立債務人宣誓和行為保全制度

債務清償後,債務人應當完成撤銷誓言的履行。法院可以對債務人作出行為保全令,限制債務人在債務清償後一定期間內的相關行為和身份資格。如果債務人在完整性測試期間遵守保全令的規定,他可以在該期限屆滿時恢復正常的生活、工作和社會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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